检验检测、病理诊断外送服务市场调研公告
[公告栏]     发布时间:2025-7-24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:

实验室能开展国家卫健委制定的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所设置的我院临床诊治需要的检验检测和病理诊断项目(如临床血液、体液、生化、化学发光、免疫、临床微生物、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)。应拥有符合我院检验检测和病理诊断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。

二、资格要求

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)。
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,其他组织、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)。

3.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

4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)。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
6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7.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
8.必须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(PCR)。

9.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,实验室获得ISO15189认可。

三、项目推介方案

1、提供开展全部检测项目目录、明确检测方法、出具报告时间、最高限价、投标价和成交折扣率。

2、收取标本次数:每天至少1次来我院收取,医院有特殊需求时增加收取次数(紧急标本、双休、节假日均可安排上门收取标本)。明确标本采集、存储、运送、接收、检测流程和出具报告时间。

3、结果报告:按承诺的报告时间及时发出报告。检测结果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,支持网上查询检测报告(PC端、APP均可查询)。

4、其它有利于医院的增值服务或建议。

5、外送检测服务费的结算:外送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,业务量的结算以当月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。

6、本项目为整体外送服务,项目不得拆分,所有服务外送项目均应在合同方内部实验室开展并出检验结果,不得转包。

7、医院除外送检测服务费外,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。检测方负责落实与医院LIS和HIS系统的报告对接并承担相应接口费用。

8、医院对外送检测项目数和标本量不作承诺。

9、检测项目内涵或检测项目价格因政策因素发生变化时,本文件涉及的相关项目价格按比例同步调整。医院有权根据临床需求调整外送标本种类及项目。

10、因检测机构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、遗失、报告延迟或延误发放、结果不符等,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检测机构负责解释并整改,涉及患者要求赔偿事宜的,由检测机构负责赔偿。因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,医疗机构有权解除合同,并扣除当月外送检测服务费和给医院一定的经济赔偿。

11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、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认证文件。

12、纸质推介方案≥8本。

四、合同期:一年

报名截止日期:2025年7月30日16:00

联系人: 周一纯      联系电话:0512-65686268

报名地点: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处(3号楼2楼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7月 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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